尊敬的市国土局领导:
既然已经查实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莒(ju)村村墩上小组313号崇德堂门口的建筑是水田违建私房,我恳请各位市国土局领导一定要把这违法建筑拆除掉,
而不是制止了事。现在违法建筑已经快成型了,按照法律法规是可以把它强行拆除。请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查处,解决此次水田违建的问题。(恳请一定要拆除此水
田违建建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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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发公民:
你好!经查,湖寮镇莒村墩上村民小组村民邬绮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80平方米耕地建房,其于2011年6月挖基础准备建房(地梁已淋好),工作人
员巡查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5年11月16日湖寮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其又进行了砌墙。通过多次制
止,当事人已停工。我局也依法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大埔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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