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一市民:从事预防接种和登记工作是否需取得相关证书?
梅县区卫计局:《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接种单位人员应当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我局对不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发放《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和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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