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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严查不作为的当地执法部门

民生168 2016-7-27 23:15:45      0 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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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有情况: 1.目前法院下了强制拆迁公告。2,我家住宅属于合法建筑,拥有大产权证,3,去年有相关工作人员来了一两次,态度恶劣,后期无相关拆迁人员来协商。4,地块处于梅州万达地块上,5、法律条文规定,合法建筑,双方没有协商之前,不得强制拆迁,目前基层法院发的公告是不合规定的。6、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法释〔2013〕5号):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该司法文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被称为“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的非诉强拆司法解释”。


请愿:对梅江区江南新村拆迁情况进行财务公示,希望严查不作为的当地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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