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兴园5号楼加装电梯公示期间也就是5月20至5月29日,本人对加装电梯提出异议,并通过电子邮箱将相关异议发给你们在的公示中提供的
mzghj888@163.com的邮箱内,大体内容是5栋加装电梯地方占用的是和兴园小区的公共地方应经得小区三分二业主同意,但到现在未见有回复!而
且现在5栋的电梯已经在进行施工中,这明显是存在违规的,为什么还能通过并进行施工,如果是这样公示还有意义,我们有异议提出了也是不了了之,那这不是在
走形式吗?虽然现在我们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不代表不经大部分业主同意就可以占用公共地方,请给我们和兴园全体业主一个满意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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