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财政、平远人社:
这两天梅州市公积金中心出了文件,从今年的7月1日起,调整缴费基数,但平远的公积金一直是按定额扣减,没有按缴费的工资基数*缴费比例执行政
策,请问平远相关部门,近期是否有调整计划,像其他兄弟市县一样,根据工资基数*缴费比例(最低5%)进行扣减公积金?如果提高公职人员的公积金,估计会
促进碧桂园等房地产企业房子的销售,直接带来增加县财政的税收收入,这样算来,也是一项不错的政策调整呢。
另外,其他县市都已经在陆陆续续地发放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是国家允许发放的福利津贴,在国家去房地产库存的环境下,希望平远县能够为广大的基层工作者增加点福利,贯彻落实去库存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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